通知公告
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:
2022年,面对异常复杂困难局面,高新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成为支撑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度高新区工作总结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总结内容
1.2022年高新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。具体包括:获得各类表彰及高新区总体目标完成情况;围绕高新区产业发展、高企培育、平台载体建设、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及特色亮点工作案例;高新区组织二十大学习情况,非公党建工作开展情况。
2.高新区发展制约因素和存在问题。主要反映2022年以来新变化新趋势对高新区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、问题及挑战,包括但不限于影响产业链、供应链变化因素,相关情况可以主导产业链中的具体企业案例进行反映。
3.高新区2023年度工作打算。明确2023年高新区主要指标量化发展目标,提出2023年工作推进举措。
4.高新区目标完成情况表(见附表)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工作总结应条理清晰,内容丰富,体例完整,既有数据支撑,又有典型案例。
2.所有内容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,纸质版盖管委会公章,纸质版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3.所提供数据须严格贯彻落实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防范和惩治火炬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通知》(国科火字〔2021〕155号)等文件要求,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4.报送截止时间:2023年2月15日。
5.联系人:薛军 联系电话:0551-62613526,
邮箱:476129459@qq.com
附件:高新区目标完成情况表 .docx
安徽省科技厅
2023年1月11日